| “金秋助学” 金川区总工会将于2025年7月至8月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这可是关乎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职工子女的暖心之举。快来一起了解详情吧! 一、资助对象 凡参加2025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职工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2.因患重大疾病、伤残,遭受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3.因公牺牲、工伤死亡或因公致残,工伤致残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子女; 4.农民工,经区属劳务派遣机构介绍,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经核实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由所属用工单位及所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出具相关证明。 二、资助要求 1.上述资助对象必须是工会会员。 展开剩余70%2.申报的拟资助困难职工子女必须先建立助学档案,后进行资助。 3.在教育、民政、团委、妇联、慈善协会等部门单位资助过的,不再重复资助。 三、资助程序 困难职工(农民工)、新业态职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金秋助学申请相关资料→所在单位工会或街道总工会接收申请材料后→组织人员入户核查并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和高考登记表→上会评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逐级上报区总工会→区总工会抽查核实后提交会议研究子以资助。 四、申报资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助学申请书(A4纸书写); 2.金昌市金川区总工会困难职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通知书还未收到的可先将网上录取信息截图打印); 4.全家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5.困难职工收入证明及家庭困难证明 (1)困难下岗职工提供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银行流水单及所属村(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含家庭基本情况); (2)困难农民工提供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工资银行流水单(工资表)以及所属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及家庭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3)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须提供家庭在职人员收入证明、当年重大疾病出入院证明、住院病例首页和医药费报销清单及其意外灾害等导致家庭困难的相关证明。 五、不予资助情形 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留学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 3.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 4.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5.申报家庭具有两套城镇住房且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 六、报送时间 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8月10日止,各基层工会请按照文件要求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快快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一起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 助力他们圆梦金秋! 来源:金川区总工会 发布于:北京市 |
